朱先生買的房是139棟,買的也是緊挨139棟的車位,誰知交付使用后,得到的車位卻在137棟。
朱先生:我買的原本是小區最里面的車位,現在換到了小區最門口的車位。
朱先生說,當時因為地下停車場還沒有建好,都是封住的,不能到現場看,只是銷售人員拿圖紙給自己選。他并不知道合同上的這個車位并不是自己當時選的那一個。
朱先生:我選的是我圖紙上看的139棟,就是轉角的這個車位。然后交付了,現在給我的是小區出口的那個位置,我跟他(房開商)協商了很多次,他意思是要換回來就讓我補錢。
車位是朱先生花了61000元全款購買的,他認為是銷售人員弄錯了位置,現在換回來讓自己加錢,這讓他不能接受。后來,對方又提出讓朱先生在139棟下面的停車位中選擇一個同等價位的進行置換。
朱先生:說是讓我重新選一個同等價位的,我就答應了,但是他現在又讓我補4000元錢。
來來回回的折騰讓朱先生很不舒服,
于是不打算要車位了,
要求對方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退款。
朱先生:這個合同寫清楚了的,不能按時交付使用,就要退還本金給我,還要支付15%的違約金。他們一直只有一句話答復我,就說不能退。
了解事情經過后,記者與朱先生一起來到了碧桂園的銷售中心,找到了相關負責人馮經理,他告訴記者,事情發生后,他們與朱先生也協商過,也提出過置換的方案。
凱里碧桂園星悅灣銷售中心 負責人 馮經理:原來總價是63000多元,現在想換的車位是67000多元,如果客戶同意,我們馬上走流程給他換就行了。
對于馮經理提出的方案,朱先生表示不能接受,他認為弄錯停車位位置的是當時的銷售人員,雖然當時的銷售已經離職了,但是房開商應當承擔這個責任。
朱先生:我現在就不扯這個了,我就只要求你們按協議辦,退我錢支付違約金。
經過記者的調解,馮經理提出,由朱先生到地下停車場現場挑選與朱先生購買的車位同等大小、同等價位的停車位,朱先生也同意了這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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