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日至11月6日,黔東南州凱威房地產開發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內蒙古助遠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銷售凱里經濟開發區春暉大道東1號凱威現代物流城商鋪,對王某、林某軍、李某鋒等14戶銷售商鋪時,收取每戶1.5萬元服務費,共計21萬元。違反《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十八條、《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房地產經紀服務實行明碼標價制度。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標明房地產經紀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以及相關房地產價格和信息”“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同時還存在違反《貴州省城鎮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商品房預售資金應當按照規定專戶儲存,封閉運作,用于本項目的建設”等規定,針對以上違法行為,黔東南州市場監管局對凱威房開公司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清退21萬元違法違規收費并處罰5000元;凱里經濟開發區規劃建設局作出5萬元處罰。
黔東南州將繼續嚴厲打擊房地產領域侵害群眾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持標本兼治,不斷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把“當下改”和“長久立”有效結合起來,鞏固深化專項整治成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黔東南州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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