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案被告冉某系廣西鳳山縣人,2019年5月2日,冉某將自己所有的發生交通事故的奧迪轎車送至原告處維修。在汽車維修完工后,被告冉某卻突然失聯,近4萬元的修理費一直無人買單,原告苦等一年未果后起訴至我院。在辦理過程中,承辦人楊輝得知冉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羈押于鄭州市第三看守所,路途遙遠加上疫情防控規定,將開庭傳票和起訴狀等應訴材料送達給被告冉某成為了該案的第一大難題,若通過郵寄送達,材料很可能不能到達被告手上,這樣就不能保護被告的訴權。
經過多方打聽,楊輝法官和辦理被告冉某刑事案件的鄭州市上街區人民法院法官取得了聯系,在與該案承辦法官溝通后,獲得了極大的支持和幫助。該法官表示愿意前往看守所代為送達應訴材料,并代為詢問冉某針對該案是否有調解意向。得知冉某同意調解并陳述了具體的調解方案后,楊輝法官組織了原告和本案的另一被告即冉某投保的保險公司進行調解。各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后,楊輝辦案小組又將調解筆錄、調解書一并郵寄到鄭州市上街區人民法院法官手上由其代為送達。冉某閱讀筆錄確認無異議后簽字捺印,并簽收了我院制作的調解書。現該案已履行完畢,原告擱置了一年多的難題終于獲得圓滿解決。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憂慮滋長時,正義必須快進。兩地法官千里之外的聯手,看似普通的舉動,但能解民之憂,讓人民群眾從個案中,感受到司法的溫度和力度,將看得見的公平正義奉送到人民手上,也正是千千萬萬的法院人為之奮斗的目標和意義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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