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凱里市公安局治安專班接到廣場路派出所移交的一起警情,在凱里市永樂路一個夜宵店內有人被毆打。
民警趕到夜宵店時,尋釁滋事的幾人已經逃離了現場,于是民警將現場其余涉事人員都帶回了治安專班進行筆錄詢問,并在現場撿到了一個手機。
民警對戴某等人做完筆錄后,調取監控查詢到,戴某并不是實際的實施者,于是,就讓他暫時回去了。正在這時,一個自稱是隔壁燒烤店的老板來到了治安專班,告訴民警說撿到的手機是他朋友的。
民警懷疑撿到的手機可能是尋釁滋事的當事人掉落的,于是拒絕了這位老板帶回手機的要求,并告訴他,手機需要本人來領取。第二天,戴某卻又來到了治安專班,稱昨日掉落在現場的手機是他的。
戴某的行為讓民警更加懷疑,于是在民警追問下戴某承認了,是有人讓他來到治安專班將手機騙回去的。而這個人就是參與尋釁滋事,大打出手的當事人之一,羅某。
了解情況后,民警立即組織警力,前往羅某的所在地,黃平縣重安鎮將其抓獲,并傳喚至當地派出所,羅某也對其尋釁滋事以及伙同兩人前往公安機關企圖騙回手機的行為供認不諱。
羅某涉嫌尋釁滋事,公安機關對羅某處行政拘留八日,對戴某處行政拘留六日的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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