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凱里交警大隊大數據預警,查獲一名無證駕駛違法行為人,該駕駛人之前因兩次酒后駕駛被公安機關吊銷駕駛證,而且在兩日前才因無證駕駛被查獲處罰,短短兩日再次被查獲。
5月16日21時許,大數據人臉識別預警,一男子無證駕駛一輛小型轎車在城區行駛,識別到該名無證駕駛人員,次日傳喚該駕駛人到凱里交警大隊接受處理。據了解,駕駛人韓某當天晚上,駕駛車輛準備把車停到出租屋停車場內,在行駛過程中被卡口監控抓拍。
經調查,韓某此前因兩次酒后駕駛被公安機關吊銷駕駛證,而后又在5月14日16時許,無證駕駛車輛上道路行駛,大數據預警后,辦案人員立即聯系韓某到大隊接受調查,但無法聯系到韓某,辦案民警通過布控發現韓某駕駛車輛在黎爐線行駛,立即聯系龍場中隊民警在虎莊路段設卡攔截,韓某當日被查獲,民警對韓某處罰金1000元并暫扣車輛。
而在短短2日的時間,也就是16日21時許,大數據再一次預警,顯示韓某再次無證駕駛。為圖“方便”抱著僥幸心理,一次次無證駕駛上路,多次違法屢教不改在受到處罰后仍不知悔改。
駕駛人韓某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并處15日以下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二款規定,韓某連續兩次無證駕駛被查處,處以罰款1000元并處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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