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沉迷賭博欠下高額賭債,為償還賭債竟不惜鋌而走險,詐騙錢財。日前,黔東南州法院對騙錢還賭債的張某作出維持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七萬元,責令被告人張某退賠被害人人民幣四十七萬五千元的二審裁定。
現年32歲張某系凱里市灣水鎮人,曾從事小工程建設,日子過得衣食無憂。從2012年張某開始迷戀上了賭“百家樂”,不僅輸光了約一百萬元的積蓄 ,并欠下高達五十萬元的賭債。因多名債主催逼其還錢,他煞費苦心,盤算著如何“弄”錢還債。2013年3月,張某到其堂兄張某某家中,以其承包工程需要“亮資”為由,騙得其堂兄人民幣四十八萬元,全部用于償還賭債。案發后,張某僅退還五千元給其堂兄。
法院審理認為,張某以承包工程需要“亮資”為由,騙取其堂兄張某某人民幣48萬元用于還賭債,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因為賭博欠債,連親情都不顧,詐騙親屬的錢財償還賭債,不僅自己被判刑八年,并親屬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周勁松 記者 陳正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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